晨丰科技: 晨丰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倪筱楠)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0:59: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倪筱楠)
   作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章,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
事项发表独立、客观、审慎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注重保障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倪筱楠女士,汉族,1967 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84 年 9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沈阳财经学院讲师;1996 年
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沈阳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金麒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
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6 次股东会。本人在 2025 年度出席
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会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情况
                                              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倪筱楠     13     13    0    0      否       6
  根据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各项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依法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决议内容合
规合理。
  在报告期内,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对于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客观审慎的分析与思考,结合专业判断和公
司实际情况,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审慎行使表决权。经
审慎决策,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未投出弃权票或反对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员,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召集并主持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召集并主持了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出席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
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阅工作完成情
况、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
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
  在本人履职期间,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及开展实地调研,深入公司一线
全面掌握经营状况,并对重点事项如会议决议执行情况、投资项目进展等开展专
项检查。同时,通过定期会谈、电话沟通等多种渠道,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交流,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媒体相关报
道,及时研判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在行使职权过程中,
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履职工作提供
了必要的条件与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披露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免情况,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控股
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旨在剥离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持续亏损及发展前景不明朗等不确
定性因素,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此举有助于公司聚焦核心业务,规避不良资产对
未来经营业绩的潜在负面影响,减轻上市公司经营与财务负担,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战略;通过优化资产质量和资源配置,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力,为长期
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通过查阅相关材料及询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
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客观需要,对公司主营业
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相关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中所占比重较小或绝对金额
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
利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收购系公司基于长远战略
规划的重要布局,在减少关联交易、增强独立性、拓宽业务领域、提升产业协同
性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有助于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收购将为公司
未来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议案》。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将有力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
力;有助于拓展公司战略业务版图,加速推进项目建设进程;有利于缓解公司营
运资金压力,优化财务状况及资本结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盈利能力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扩大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
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闲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处
置部分闲置资产,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流动性与配置灵活性;同时能
够降低营运成本,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从而增强企业盈利能力。随着公司资产结
构持续优化、成本有效控制和运营效率不断提升,企业整体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
强,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严谨地查验审核
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了
上述报告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会议的召集召
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的
主任委员,经过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持续沟通及交流,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遵循
职业准则及执业规范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出较
高的业务水准和专业能力,因此在上述会议表决中投出同意票。同时,本人认为,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能够保持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
选王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王兴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员会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
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董建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查,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
议案》,同意聘任刘永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人认为,上述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流程合法合规,相关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
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方案符
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订的上述议案充分考虑了
公司的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职责,有利于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始终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
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能力,
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未来,本人将继续恪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各项要求,
持续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协作,以更加勤勉尽责的态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将切实发挥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作用,推动公司完善治
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为保障全体股东权益、助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提升
公司市场形象与价值贡献积极力量。
                             独立董事:倪筱楠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晨丰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