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含 A、B 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 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
计情况
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 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
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
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华仪电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2019 年
已完结(天健需在 5%的
气、东 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
投 资 2024 年 3 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
海 证 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
者 月6日 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
券、天 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
履行判决)
健 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
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
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
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
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
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类
型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
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
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
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