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1 证券简称:交大思诺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
(财会〔2025〕32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
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
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
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
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
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
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准
则解释第19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
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