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特智能: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0: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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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孙莹女士、王伟先生、杜媛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莹女士、王伟先生、杜媛女士的任职
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在任职期间,上述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与
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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