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
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现将公司 2025 年度有关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
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以公司《公司章
程》为基础,以《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
为主要架构的规章制度,同时,公司制定并完善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和独立董事的工作流程,并在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中得以遵照执行。形成了以
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为架构的决策、经营管理及监督体系和科学有效的职责
分工及制衡机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授权明晰、
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公司依法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
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按照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明确股东会
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
决策;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在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对公司进行管理和决策;
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落实
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审计委员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
事会审查决定,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决策程序、目标都作了
详尽的阐述。公司法人治理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公司基本的组织架构和授权、监督体系,保证了公司法人治
理的高效运转。
结合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及管理现状,公司本部设有总经办、证券部、财务中
心、供应中心、营销中心、检验中心、技术中心、工程实验中心、研发中心、审
计监察中心、行政人事综合中心、销管法务中心、生产中心等职能部门,各职能
部门按照独立运行、相互制衡的原则履行职责,职能明确、权责明晰,并做到了
信息互通,确保了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
公司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建立了独立完备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反馈系统,并
按照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内部机构和业务部门。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资金、
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有效的制度保
证实行必要的监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了《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及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市值管理制度》《舆
情管理制度》《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制度》《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保证公司规范
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1)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采用多种方式通过专门人员开展内部控制的监
督检查工作,通过对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
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贯彻实施,切实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同
时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降低了公司经营风险,
强化内部控制,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2)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
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本公司已
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并按中国人民银行
《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规定了货币资金
从支付申请、审批、复核与办理支付等各个环节的权限与责任。审批人应当根据
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报
告期内,公司资金管理方面控制措施均能得到有效执行。
(3)物资和原料采购
公司制定了《物资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评审控制程序》《原材料进厂检
验控制程序》《原材料进厂数量控制程序》《供应中心岗位职责制度》等采购政
策。根据公司销售计划相应物资需求及实时库存情况编制物资需求计划。采购申
请明确了采购类别、质量等级、规格、数量、标准等关键要素,采购流程中各级
审批流程执行到位,验收入库手续完备,采购部门及时催收发票送交财务,付款
程序合理。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
(4)生产过程管理
公司重视现场生产管理,制定了每个品种的工艺规程和各岗位的操作规程,
定期对产品、设备进行检验,认真贯彻执行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和 OHSMS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所属各生产单
位及各部门在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管理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质量、环境、
能源、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进行严格管理,保证产品生产质量,保护生产环境,节
约能源,维护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以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应性和
生产总体有效性,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报告期内,公
司生产过程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
(5)产品销售
公司制定了《客户备案制度》《客户资信管理及资金风险控制程序》、《关
于对账单及合同考核管理规定》《规范客户对账单签章的通告》《关于严格执行
合同约定付款及发货控制的规定》
《关于控制发货事宜的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公司销售活动均按照已制定的销售流程进行。销售部门在对市场做出调查分析后,
及时反馈信息并分解计划,确定货物定价及流向,在主管领导确定后实施销售。
对每个销售环节的规范管理,避免了人为操作失误而造成损失,能保证资金的及
时回笼,实现经济效益。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
(6)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已建立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了固定资
产的取得、验收、使用、维护、处置和转移等环节的控制流程,对固定资产成本
核算、计提折旧、减值准备和处置等会计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固定资产日
常维修和年度大修理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控制措施均能
得到有效执行。
(7)对外投资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投资行为,尤其是
长期股权投资。该制度确定了对外投资程序、对外投资权限、对外投资的转让与
收回等。公司根据《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对不同金额的投资事项决策做出了授
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合理建议,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
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
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
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都进行了有效的控制。报告期内,公
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8)关联交易
公司重视关联交易的内控管理,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在公允
的前提下完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并实施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在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的内
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关联交易在“公平、
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的条件下进
行,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关联方
的识别程序、关联交易发生前的审查决策程序以及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的回避表
决制度等控制措施在本报告期内均得到有效执行,适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
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9)担保与融资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对外担保申请、风险管控
措施、审批程序、对外担保的跟踪,监督与档案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公
司的每一笔对外担保是在符合公司规定和公司整体利益下进行的。公司原则上不
提供外部担保,对担保合同订立管理也较为严格,确保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
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公司担保与融资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10)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股东会及委派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控股子公司实行控制管理,将财务、重大投资、人事及信息
披露等方面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并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公司定期取得控股
子公司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内部审计
制度监督,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
通过监督和检查,保证了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积极地促进了控股子
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与公司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内部控
制得到有效执行。
(11)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核公司
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委员会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已
建立企业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员工聘用、试用、
任免、调岗、解职、交接、奖惩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确保相关人员能够胜任;
制定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以确保经理层和全体员工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公司现
有人力资源政策基本能够保证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12)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重
大信息的范围、内容、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
通过实施以上规章制度,不仅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较为顺畅,也保证了对外公告
信息的及时、准确和真实。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电话和网络、接待机构投资者
来访、参加机构投资者的策略报告会、电话沟通等方式与投资者、证券投资机构
保持良好的沟通,通过多样化的沟通渠道让投资者能更好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
和发展动态,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按照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公司对信息披露
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形。
(13)合同评审
公司制订了《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评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由审计
部相关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负责对公司的采购、销售、工程建设等合同进行合同签
订前评审和合同执行过程审计。通过对合同的评审,避免了公司潜在的经营风险
或纠纷,强化了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报告期内,公司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得到有
效执行。
(14)社会责任
公司制定了《节能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促进了资源节约,加强了公司的
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污染物的有效控制,做到对污染物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
化,防止生态破坏;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
和落实了公司各级领导的安全管理职责,为切实做好公司的安全工作提供制度依
据,有效防止和减少了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公司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15)企业文化
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体现,优秀
的企业文化可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提高企业的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公司秉
承“质量第一,服务迅速”的使命,“以人为本,人尽其才”的用人理念,形成
了红墙特色的企业文化体系。公司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等联谊活动丰
富员工的文化生活,如一年一度的企业年会是一次企业高层与员工,员工与员工
间增进了解的聚会;公司还印制了《员工手册》,对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和人事
管理等方面进行宣传和指导,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共同制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其他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
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
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衡量项目 重大缺陷标准 重要缺陷标准 一般缺陷标准
合并营业收入的 2%≤错
报影响<合并营业收入的
收入潜在影响程度 业收入的 5% 业收入的 2%
合并资产总额的 2%≤错
报影响<合并资产总额的
总额潜在影响程度 产总额的 5% 产总额的 1%
合并净利润的 10%≤错
报影响<合并净利润的
润潜在影响程度 利润的 20% 利润的 10%
达到上述评定项目任一标准即判定为相应标准的缺陷,符合两项按标准之金
额孰低原则判定。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
A、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整份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
E、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②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无效;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E、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F、控制环境无效;
G、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衡量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损失金额≥合并 合并营业收入的 2%≤损失金 损失金额<合并营
对合并营业收入的影
营业收入的 5% 额<合并营业收入的 5% 业收入的 2%
响程度
损失金额≥合并 合并资产总额的 2%≤损失金 损失金额<合并资
对合并资产总额的影
资产总额的 5% 额<合并资产总额的 5% 产总额的 2%
响程度
损失金额≥合并 合并净利润的 10%≤损失金 损失金额<合并净
对合并净利润的影响
净利润的 20% 额<合并净利润的 20% 利润的 10%
程度
达到上述评定项目任一标准即判定为相应标准的缺陷,符合两项按标准之金
额孰低原则判定。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
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①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
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内部控制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
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②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重要业务制度或流程存在的缺陷;决策
程序出现重大失误;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
未及时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③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经内部控制测试,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经内部控制测试,报告期内
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