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2 号),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公司原名
为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2022 年 4 月 29 日更名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9,969,085 股,每股
发行价格 4.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5,854,699.5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3,989,516.49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到账,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
了《验资报告》(CAC 证验字【2021】0180 号)。
(二)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议通过,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结项,将“总部
技术中心及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募
集资金 6,256.60 万元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结息后,实际转入 6,289.02 万
元),尚余 746.71 万元为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待支付的工程尾款和保证金。2024
至 2025 年,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支付质保金及尾款 648.42 万元;金洲生产基地三
期项目投入 4,810.53 万元。
项目应付未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415.48 万元;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 3,031.2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30.15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 35,241.46 万元。募
集资金余额为 1,672.3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已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其中 108.78 万元为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和保证金及该专户产生
的利息,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1,563.52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日余额
中信银行长沙 金洲生产基地二
红旗区支行 期项目
兴业银行长沙
河西支行
招商银行长沙
雷锋支行
中信银行长沙 金洲生产基地三
红旗区支行 期项目
合计 365,932,912.72 16,723,038.54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为不含税的保荐承销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雷锋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并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起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存管协
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18 日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1)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24 年办理完成了兴业银
行长沙河西支行(368200100100223289)、招商银行长沙雷锋支行(731902271210566)
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雷锋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2)。
因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由原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履行的对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
证券承接,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
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3),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持续督导机构发生变更,
为保证募集资金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华
泰联合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9)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资金共计人民币 90,732,288.32 元。相关事
项详见 2021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专项鉴证报告。
部技术中心和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该项目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确认并一致同意将总部技术中心和区域运营中心项目剩余募集
资金变更用途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中(专户结息后,本项目实际转出
金额为 1,677.28 万元)。该议案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长高电新科
技股份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开展金洲生产基地三
期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7)。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在募集资金投入过程中,公司本着
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从公司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的使
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
在厂房建设方面,公司基于产线布局需要,合理规划厂房建设并严格执行工程管理,
节省了建设开支;在设备采购方面,公司充分结合产品布局和需求,在采购环节进行
严格管理,降低了设备采购支出。因此,公司该募投项目产生了资金节余。该项目已
全部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剩余部分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尚未支付,该项目已达到项
目预定要求,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完成结项,除预留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外,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金洲
生产基地三期项目。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6,398.9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46.7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金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677.2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241.4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46%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累计 本报告期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目(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否 21,585.47 17,294.19 415.48 17,195.90 99.43% 2022 年 12 月 8,893.57 是 否
总部技术中心及区域运营中心
是 5,000.00 3,418.24 0 3,418.24 100.00% 2023 年 09 月 不适用 是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1,000.00 9,816.79 0 9,816.79 100.00% 不适用 否
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 - 6,289.02 3,031.24 4,810.53 76.49% 2027 年 4 月 不适用 否
合计 -- 37,585.47 36,818.24 3,446.72 35,241.46 -- -- 8,893.5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1、总部技术中心和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其经济效益难以单独、准确度量。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尚处于项目建设前期投入阶段,暂无收益
总部技术中心及区域运营中心项目作为一个整体项目,其募集资金存放于同一个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总部技术中心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按照
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标准建设总部技术中心。总部技术中心采用自建的方式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采用自建的方式实施该项目,目的是
整合公司资源,集中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专业人才,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和研发能力,加强人才管理,发挥集团优势,建立国家级技术平台和试验中
心。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是在贵阳、重庆、广州三地建设区域运营中心,实施的目的是适应公司从传统输变电设备生产企业向电力能源综合服务
商转型,在全国重点区域建立运营中心,用于输变电设备产品的销售以及电力工程设计、咨询和施工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上述三地在原有营销办事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处的基础上实施运营中心建设,后因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爆发,项目实施暂缓。公司根据配网市场呈地域分散性的特点,积极调整营销及管理策略,
况说明 加大配网市场开拓力度,将输变电设备业务营销渠道由省级市场逐步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市场;公司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及施工等业务,通过在
重点省份设立分院来开展,输变电设备业务和电力设计、工程业务不再进行整合。基于上述营销策略,广州、贵州、重庆三地原有营销办事处已基
本满足当前公司在三地的业务发展需求,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原有区域运营中心建设方案。截至 2023 年 12 月 11 日,总部技
术中心及区域运营中心已投入募集资金 3,418.22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1,669.63 万元(专户结息后,本项目实际转出金额为 1,677.28 万元),公司已变
更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用途,将其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中,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
认及审议通过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
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
置换情况 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资金共计人民币 90,732,288.32 元。详见 2021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情况
适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在募集资金投入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从公司实际需求出
发,科学审慎的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在厂房建设方面,公司基于产线布局需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合理规划厂房建设并严格执行工程管理,节省了建设开支;在设备采购方面,公司充分结合产品布局和需求,在采购环节进行严格管理,降低了设
金额及原因 备采购支出;因此,公司该募投项目产生了资金节余。该项目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剩余部分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尚未支付,该项目已
达到项目预定要求,可以结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16,547.48 万元,尚余 746.71 万元待支付的工
程尾款和保证金,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专户结息后,本项目实际转出金额为 4,611.73 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无
问题或其他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际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际投入金 累计投入金额 可行性是否发
项目 使用状态日期 益 预计效益
(1) 额 (2) (3)=(2)/(1) 生重大变化
总部技术中心及
金 洲生 产 基地 三
区域运营中心建 1,677.28 0 1,677.28 100% 2027 年 4 月 0 不适用 否
期项目
设项目
合计 1,677.28 0 1,677.28 100% - 0 - -
和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确认,并一致同意将总部技术中心和区域运营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入“金洲生产
基地三期建设项目”中(专户结息后,本项目实际转出金额为 1677.28 万元)。该议案于 2023 年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
集资金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开展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