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65 证券简称:泰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获取一定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相关
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和衍生品交易等风险投资品种。
(三)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实施,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
限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产品的
发行主体、购买金额、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由财务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
理财产品等。
财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
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该额度范围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拟开展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审核意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
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
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会议
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泰禾股份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
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泰禾股份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