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6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
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19号。
(五)变更会计政策审议程序
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
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
会〔2025〕32)号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