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 年公司继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薪酬与工作
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绩效薪酬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是任职岗位报酬,
按公司现有薪酬体系每月发放,绩效薪酬是任职岗位业绩的体现,与公司非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及贡献挂钩,在年度结束后经绩效初评后发
放,并保留相当于一个月基本薪酬的金额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终评后发放。
会根据实际公司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实施。
四、其他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