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3 证券简称:东田微 公告编号:2026-013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0 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92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45,84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5,490.9795 万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349.020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38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0,349.02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8,504.2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182.48
项目投入 D1=B1+C1 27,514.4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001.6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5,836.2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5,836.21
差异 G=E-F 0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
证上〔2025〕48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
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
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3 个定期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
云集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东城支行
合 计 158,362,128.62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和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
重大问题。
附件: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349.0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504.27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514.44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改变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实现的效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分改变) (1) (2) (3)=(2)/(1) 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光学产品生产基
否 38,000.00 28,349.02 8,503.04 16,750.53 59.09 2026 年 5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地建设项目
光学研发中心建
否 7,000.00 5,000.00 1.23 3,646.34 72.93 2026 年 5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7,000.00 7,000.00 7,117.57 [注]101.6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光学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南昌东田微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公司与南昌经济技术开
发区管委会签订的《项目合同》,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全资子公司南昌金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
公司需要按照公司需求建设厂房及配套,并按照约定条件租给公司子公司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目前,上述厂房
及配套工程建设完成,公司已逐步开展厂房装修、设备购买等募投项目建设。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
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光学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光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人民币 4,431,161.37 元(不含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
了《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2,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 14,0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 1.4 亿元用于现金管理,其余 1,836.21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将继续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投资进度超过 100%,系募集资金专户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