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公司股东会的各项
决议,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全
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现
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重点和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略部署,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执行年度经营计划,主营业务稳步发展。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92,299,455.42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94%;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2,480,762.89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7.14%。2025 年
度,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改善经营质量,持续提升管
理效率,严抓成本精细化管理。
二、2025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运作情况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了决策,各次会议
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主要内容
审议通过了:1、《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
月7日 第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超达转债”的议
案》。
审议通过了:1、《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
月 23 日 第七次会议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4、《关
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案》;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8、《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9、《关于非独立董
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10、《关于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11、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
案》;12、《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13、《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14、《关于 2024 年度证券
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16、《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的议案》;17、《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
分红安排的议案》;18、《关于制定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
年)的议案》;19、《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关
第四届董事会
月 17 日 《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会议
事候选人的议案》;4、《关于增补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6、《关于公
司不提前赎回“超达转债”的议案》;7、
《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董事长辞任
暨补选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增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月3日 第九次会议
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5、《关于拟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
案》;6、《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1、《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
月 25 日 第十次会议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3、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1、《关于<2025 年半年度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
月 27 日 第十一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月 27 日 第十二次会议 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4、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
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6、《关
于拟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的议案》;7、《关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8、《关于回购
超达装备股票的议案》;9、《关于全资
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0、
《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月 18 日 案》;3、《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时)会议
的议案》;4、《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会决议要求,认真执行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主要内容
审议通过了: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月8日 临时股东大会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案》。
月 15 日 东大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 2024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4、《关
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
案》;8、《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
的议案》;9、《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分
红安排的议案》;10、《关于监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11、《关于制定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
年)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1、《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月3日 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增补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月 13 日 临时股东大会 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3、
《关
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
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均由 3 名委员组成。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战略委员
会召开 1 次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监督和核查职责,共召开了 7 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
审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审查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共召开了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审议了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工作履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
情况进行了评估,共召开了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主要对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了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工作履职,共召开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主要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许纪校先生(已离任)、
倪红军先生(已离任)、吴志新先生、王鹤茗先生、张修觐先生在任职期间内积
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关
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多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
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五)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
价结果并确认薪酬,独立董事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相关薪酬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内容。
三、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和透明度。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现场调研等方式,在信息披露原则下拓宽与投资者交流渠道,加深与广大投资者
的互动、沟通,深化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
健康、稳定的关系,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公司治理、科学经营管理,严
格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诚信经营,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五、2026 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公司运营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科学高效地决策重大事项。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依法依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公司董事会将与投资者保持
良好的沟通与交流,传递公司愿景,与投资者共谋发展,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建立起更为完善的投
资者关系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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