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权责利相统一、报酬与风险相对应的激励
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
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 2026 年
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标准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结合行业、地区薪酬水
平,制定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 3,000 元/月(税前)的标准领取董事津贴。除董事津
贴之外,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
薪酬标准以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 12 万元/年(税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
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工资基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
个人绩效指标和战略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按考核周期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
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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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