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 谭小青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7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799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 700 人
业务收入总额(亿元) 40.54
审计业务收入(亿元) 25.87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亿元) 9.76
客户家数(家) 383
审计收费总额(亿元) 4.71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含 A、B 股)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
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 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
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家) 255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议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信永中和的资质服务能力、信息安全及风险承担能力、近三年处罚情况、审计
项目工作方案、项目团队及经验、质量管理水平和审计费用报价等重点方面进行了充
分审查和评价,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执业资质,同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团队主
要成员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
计工作的要求。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议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严格审查信永中
和的资质服务能力、信息安全及风险承担能力、近三年受到的处罚情况,同时综合评
价信永中和审计项目工作方案、项目团队及经验、质量管理水平和审计费用报价等,
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执业资质,同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具有丰富的
执业经验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其担任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的要求。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议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信永中和的资
质服务能力、信息安全及风险承担能力、近三年处罚情况、审计项目工作方案、项目
团队及经验、质量管理水平和审计费用报价等重点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信永
中和具备执业资质,同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足够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其担任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其选聘程序符合选聘管理办法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综上,监事会对拟聘请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
项无异议。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公司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事项。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 2025 年
年报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对公司
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就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
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永中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
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在执行审计工
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积极参加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有关会议,就会计师事务所
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审计委员会委
员、独立董事、管理层等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公司审计部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及审计工作安排
进行初步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公司审计部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及审计意见进行第二
次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提议续聘 2026 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有关议案并同意将前述各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
执业能力、执业水平及过往执业经验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评价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
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切实履行了作为公司审计机构
的工作职责。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
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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