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履职情况
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所有合伙人(股东)257 人,
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业务信息: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人民币,涉
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
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 5 月
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沟通。
公司认为,信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审查,认
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的经营
发展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且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
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遵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行准则,具体良好的职业操守。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沟通,了解关于公司 2025 年审计工作开
展情况及审计工作进度,同时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质量控制管理、
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重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年年报及内部控制报告的预审情况进行了沟通。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在与使用情况等事项,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作为专
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方面进行深入审查,
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讨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保证
审计报告出具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客观性与公正性,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责任。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