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通新材: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0: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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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相应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
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
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
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
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
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9号。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
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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