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资质审查情况
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
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认可其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内部控制的审计团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
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该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履行执业责任,严格遵守执业准则,
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按期出具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无保留
意见”,符合约定审计目标,圆满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
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召开预沟通会议,
就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出口
销售收入确认、财务核算规范性等)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并通过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合伙)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公司审计
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独
立审计原则,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全部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严格恪
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审计工作质量符合预期。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执业能力和履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正、
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较好
地完成了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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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