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 末执 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司(含 A、B 股)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
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正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6 年 1 月 1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讨论通过了《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沟通材料(计划阶段)》,审计委员会根据工作进程与审计人员
进行审前沟通,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
(二)2026 年 4 月 1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讨论通过了《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沟通材料(完成阶段)》,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沟通初步审定
的财务数据、关键审计事项、了解审计工作进度,提醒审计人员按照约定时间及
时完成工作,保障了公司按照计划完成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三)2026 年 4 月 2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 年度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
进行了审查,在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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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