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内部控制体
系,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信息及管理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内部
环境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公司设有
检查监督机制,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
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在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已建立一套完整且运行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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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从公司层面到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必要
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信息及管理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合理保障。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领导机构和直接责任者。公司设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通过日常监
督、内控测试、合规检查、内部审计等对公司重点业务领域内控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对内
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率、效果进行自我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和程序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
依据公司财务报告确定重要会计科目和披露事项,开展相关财务报表认定,然后确定需要测
试的重要业务流程进行相应的风险控制,进而确定重要业务流程、具体测试单位以及测试内
容。
按照内部控制体系评价的基本原则和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方法,确定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评价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分别是:组织与准备、评价范围与内容的确
定、内部控制测试、缺陷认定与评价报告。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和主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
次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派出机构以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
业文化、内部审计、风险评估、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
同管理、关联交易与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评价范围覆
盖了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业务和主要的专业模块。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主要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构建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制
定了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与权限。公司严格依照议事规则行事 ,
以“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为核心原则,从机制优化、机构调整、制度完善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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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度着手,推动公司治理与监管要求深度契合,提高治理的规范化程度。根据证监会要求,
公司完成了内部监督机构的调整工作,撤销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法定职权。
在健全制度体系方面,公司系统推进制度建设,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投资者投诉处理
工作制度》以及《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并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对《公司
章程》及 21 项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通过“立改废”的方式持续完善治理体系和
制度框架,提升子公司运作的规范化水平。
本公司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构建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
同时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
员会,这些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公司根据经营发展、内部控制的需求以及业务特性,
设置了建设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市场开发中心、投资发展中心、企业管理部、法务审
计部、纪检监察室等十六个职能部门。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公司建立了完备
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在管理层的领导下规范运营,以确保公司的生产
经营活动能够高效开展。
公司持续对战略规划进行全面审视,系统归纳“十四五”期间的工作成效,剖析当前的
发展形势与面临的挑战,明确高质量发展的方向,规划“十五五”的发展蓝图。搭建“四维
营销体系”,促使公路板块稳定发挥作用,推动产业发展从“零的突破”迈向“质的飞跃”,
实施高质量改革举措,推进铁路、建筑、水利三大业务板块的实体化运营。公司充分利用“政
策机遇与自身优势”,在“市场开拓、项目建设、资本运营”等领域持续发力,总体呈现出
“稳中有进、质量与效益俱佳”的良好发展态势。
公司设有法务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
计及内部监督工作。通过各项综合审计、专项审计等业务,评价内部控制和执行的效率与效
果,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其
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
内部审计程序进行报告并督促整改,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司持续深入推进组织变革,不断完善人力资源体系构建,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
人员录用、员工培训、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方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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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详细规定。公司持续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不断优化并健全干部管理制度体系,秉持以人
为本的理念,坚守以职工为本的初心,凭借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增添动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修订《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
出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印发《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招聘管理办法》等 4 项新制度,
推动全员绩效考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现全覆盖,深度激发员工创新动力与组织
活力,构建战略目标与人才发展同频共振的良好生态,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公司自始至终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秉持“功崇惟志,业广惟勤”的企业精神以
及“人品、诚信、赢市场,精品、创新、谋发展”的核心价值理念,积极培育具有交建特色
的文化体系。公司将企业文化建设全面融入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借助开展主题文化活动、
编撰员工手册、设立文化宣传阵地等多种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精神和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同时,公司注重把企业文化与社会责任相融合,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扶贫帮困等活动,在履
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展现企业担当,提升品牌形象。通过持续推进文化建设,公司营造了上
下齐心、务实进取的良好氛围,为企业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支撑和文化保障。
六、风险评估
公司以内部控制目标为指引,持续规范风险管理体系。每年组织开展对内部控制健全性
与有效性的全面自我评估,揭示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内控缺陷、风险及问题,形成自评价报告,
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公司积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构建了较为系
统且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合规风险清单,识别各关键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公司将
风险控制置于首要位置,秉持“法治交建”理念,“法律、合规、内控、风险管理、审计”
五位一体的“大合规”体系已初见成效。法律审核环节不断前置,重大法律风险事项 100%
纳入党委前置研究,对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实施 100%法律合规审查,针对重大
事项、重要决策、规章制度均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实现重要事项事前法律审核,
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稳健运营。
七、控制活动
本年公司工程项目以“基础提升夯实年”为主线,全面落实“管理流程规范化、成本管
控精细化、工程施工标准化、综合管控信息化、前期策划精准化、工程质量品牌化、资金清
收长效化”工作思路,推动项目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修订《物资管理办法》,编制《交建股
份施工方案管理办法》《交建股份公路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库》,规范施工方案管理。创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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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应用,实现无人智能公路路面基层摊铺、无人机智能巡查及物联网智慧用电与巡检系统应
用。运用“大数据平台”形成企业数据,强化信息化支撑,提高生产经营效能。引入智能物
料验收及设备管理系统,管控物料核验、机械工时、油耗等指标。对农民工开展帮扶指导与
问题排查,保障农民工权益,确保项目合规推进。
公司已构建起一套完备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其覆盖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债
权债务、存货等。公司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细化资产
购置、处置、出租等环节的流程,并绘制业务办理流程图,为资产管理的规范化提供制度保
障。公司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处置等关键环节实施控制,采取了职责
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建立了完整的资产台账,以确保数据与
实物相符。实现闲置土地的高效利用,规范资产处置业务,形成老旧资产报废处置的闭环,
资产盘活成效显著。
公司资金管理遵循“预算控制、分级负责、动态监控”的管理原则,针对货币资金的收
支及保管业务构建了严格的授权批准流程。公司制定了《内部资金信贷管理制度》《资金计
划管理制度》《资金支付管理制度》《银行筹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了筹融
资以及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职责与权限。科学选取筹融资方式,把控筹资规模,优化债
务结构。资金支出具备完备的财务手续与审批程序,同时强化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统
筹推进财务核算系统升级,完成百余个银行账户 CBS 的全面接入,实现资金动态监控。
公司能够严格把控担保行为,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规定
了担保业务审批、批准、执行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公司对外担保实施统一管理,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照规定完成内部审批、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未经批准,任何人均无权以公司名
义签署对外担保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法律文件。
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严格依照《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文件执行。对外投资
的内部控制秉持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为目标。
为切实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构建了较为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对投资决策、投资收
益、记录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外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需按照既定的审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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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获得批准后,方可予以执行。同时,加强投资项目立项、评估、决策、实施、处置等环节
的控制,以严格把控投资风险。
公司采购业务以“合规筑基、效率提优、成本严控”为导向进行规范。依据《关于规范
出资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完善《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
办法》;依据发改委《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制定《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试行)》,从制度层面强化采购合法合规性。采购执行环节,严格执行审批流程,规范采
购方式及程序,加强关键节点管控,防范廉政与合规风险。推进标准化数据台账录入,确保
数据完整准确,为采购数据分析和效率优化提供支撑。同时,根据《交建股份信息化建设发
展行动方案(规划草案)》推进电子平台建设,提升采购效率与透明度。
为规范公司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报告能够全面、真实且准确地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
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构建了
独立、完备且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制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
开展会计科目体系优化工作,对会计科目及辅助核算项目进行调整与细化,以实现会计政策、
会计科目使用和会计核算口径的统一。同时,以会计准则为准绳、税法为底线,扎实推进财
务核算工作,严格依照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要求与标准处理各项经济业务。全面启用信息化
费用管控系统,达成考核与预算的深度融合。统筹推进财务核算系统的升级,形成一体化的
科目体系。持续加强财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团队专业化与数智化转型的深度整合。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关联方与关
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清晰划分了公司股东会、董事
会的审批权限,规定了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回避表决要求,以及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信息披露原则等。公司每季度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每半年开展一次关联交易专项审计,
以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已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合同管理体系,全面修订《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合同
管理机构、合同订立、审查、签订、授权以及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和纠纷处理等关键内容,
形成更为规范高效的合同管理机制。公司持续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线上完成合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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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批、档案管理与查询、用印及电子印章管理以及合同履行控制等环节,全面达成合同信息
化管控与信息调取。同时,持续深化“外聘常法 + 公司法务”双重审核机制,全面实现经
济合同法律合规审查覆盖率达 100%。公司建立了规范统一的授权体系,对公司各级人员代
表公司对外协商、签订和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规范与控制。此外,公司重视合同档案的规范
化管理,对合同文本、审批文件、履行记录等资料进行系统归档,确保合同信息的完整性与
可追溯性,为合同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提供坚实的制度和技术保障。
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严格执行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
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程序和责任追究等事项作出明确
规定,以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及依法使用。公司按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
查,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审计。公司能够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在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八、信息传递与沟通
内部信息沟通的及时性与安全性。同时,采取有效举措强化对信息系统日常运维、网络安全、
系统操作、业务变更的管理,以推动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公司全年无网络安全事故,攻防演
练、护网行动成效显著。运维支撑持续夯实,NC 等核心系统平稳运行,数据维护精准高效。
此外,公司制定了《交建股份 2025 - 2027 年信息化行动方案》,明确了三年建设的“路线
图”,有序统筹推进五大核心系统建设,达成信息传递更为迅速、沟通更为便捷、管理更为
高效的目标。
以及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制定了针对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举措,明确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与保密责任,清晰规定了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
人关联交易等相关信息的披露规范,以及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行为准则等;在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依照信息披露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九、内部监督
公司构建了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公司审计委员会、纪检监察室、法务审计部均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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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监督体系的构成部分。其中,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
查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监督内部控制的实施状况、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并向董事
会汇报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等重要事宜。纪检监察室着重对公司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公司发展环境清正廉明。法
务审计部作为具体履行内部审计和法律合规监督职能的部门,承担着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
全面审计监督责任,同时还从法律合规层面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日常运营提供保障。公司内
部各监督部门既各有工作重点,又相互协作、实现信息共享,构建了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
内部监督网络,共同保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施行以及经营活动的合规、高效开展。
十、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
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控制缺陷依据导致财务报告错报的影响程度和错报发生可能性分为三类: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缺陷类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标准
股份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 ≥5% 1%(含)-5% <1%
(1)具有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识别出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②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进行重报以反映对错报的更正。公司按规定期限报送已签发的财
务报告(含年报和半年报)后,如果公司对财务报告重新报送以更正财务报告中的错报,包
括对报告年度财务报告错报进行更正重报和以前报告年度出现的错报在当年财务报告中进
行更正,此类情况可认定存在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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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审计师发现的、最初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⑤控制环境无效。
下述事项中,如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不符合要求,视为控制环境无效:
A、高级管理层在未在全公司范围推动内部控制管理程序。
B、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C、针对非常规、复杂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
偿性控制。
D、公司内部审计职能和风险评估职能无效。
E、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2)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重大缺
陷”的强烈迹象:
①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的纠正。
②外部审计发现的重要缺陷,在与管理层、审计委员会沟通后,公司没有及时整改或整
改后没有充足的时间满足确认该缺陷纠正后是否控制有效。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缺陷类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标准
股份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 ≥5% 1%(含)-5% <1%
(1)具有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严重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② “三重一大”事项缺乏科学决策程序。
③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在省级以上媒体上出现负面新闻。
(2)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重大缺
陷”的强烈迹象:
①违规并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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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重要业务未经适当授权。
③在省级以上媒体上出现负面新闻。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十一、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十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业经董事会授权):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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