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山
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4288)。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
具了《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同意董
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
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以尽快解决报告所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