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李志平、姚云霞、DONG
RUIPING(董瑞平)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志平、姚云霞、DONG RUIPING(董瑞平)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安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