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本年度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尚达电
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东莞翔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翔辉光电
新材料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96.75%,营业收入总
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8.4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
程项目、业务外包、合同管理、资金营运、募集资金、担保、关联交易、委托理
财、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募投项目、采购业务、销售业务、信息系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
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包括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同时
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2025 年未发生变化。公
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认定标准
缺陷分类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如下区间: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
重大缺陷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额的2%; 正 财 务 报 告 中 的 重 大 错 报 的 内 部 控 制 缺陷。
均税前利润的5%。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
如下区间:
金 额 < 资 产 总 额 的
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重要缺陷 2)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金
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额<营业收入总额的2%;
财 务 报 告 中 的 虽 然 未 达 到 和 超 过 重 要 性水平、但仍应
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的平均税前利润的5%。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
如下区间: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额的1%;
平均税前利润的2.5%。
认定标准
缺陷分类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直接损失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
的2%;
重大缺陷 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总额的2%;
的平均税前利润的5%。
直接损失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
金额<资产总额的2%;
重要缺陷 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损失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的2.5%≤错报金额<最近4年
的平均税前利润的5%。
直接损失金额落在如下区间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一般缺陷 : 2)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的1%;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总额的1%; 6)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的平均税前利润的2.5%。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
情况或者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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