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林科技: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0: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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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和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50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了
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
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
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
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
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线上与线下
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
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就 2025 年度审计进展情况、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及
时的了解和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
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
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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