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6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隆扬电子”)于2026
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隆扬电子
(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99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87.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资金净额为1,471,780,105.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230Z02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
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 投资进度 原预定可 备注
号 集资金金 金金额 达使用日
额 期
及其他相关材料生
产项目
料扩产项目
合计 37,231.86 7,814.73 - - -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一)原募投项目变化及终止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了更科学、审慎和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
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发展,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充分研究和
论证,公司将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
“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及“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
终止以上募投项目后,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原有募投账户之日当日银
行结算金额为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
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后续公司将持续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未来发展
前景较好、与公司资源互补且能够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项目,公司将根据新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质推进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详情可见公司
于2024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公
告》。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拟使
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实施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
材料生产基地的项目,该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亦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
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0月31日调整为2026年4月30日。详情可见公司于
于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
公司全资子公司隆扬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为公司募投项目“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实施地点。详情可见公司于3月1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48,803.68万元(含截至2025年5月31日实际孳息和银行手续费净额,以支
付当日银行结息为准)用于支付德佑新材的部分股权收购款,该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详情可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三、 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
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
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如下: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日期 可使用状日期
研发中心项目 2026 年 4 月 30 日 2028 年 4 月 30 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
的,项目主要实施目的系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研发创新水平,有利于满足业务发展需
要,并将完善产品检测能力,综合提升自主创新水平,有助于吸引专业技术人才,充
实公司研发团队,进一步提升公司电磁屏蔽材料主营业务的综合竞争实力等。本次募
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国际地缘政治变化、
市场竞争愈发激烈,技术更迭进一步加速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且公司于2025年通
过并购扩大自主研发的体系,提高产品综合研发能力,以因应产业快速变化。基于市
场环境、行业发展、客户布局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研发中
心项目的实施进度慢于预期,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可使用状态,但目前募投
项目的建设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研发中心项目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业务经营规划、项目实施需求等,经
过审慎研究论证做出的调整,仅涉及实施进度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
施方式、投资金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
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及《公司章程》《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法、
有效使用。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议案》,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由2026年4月30日调整为2028年4月30日。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
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等,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
议。
五、备查文件
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