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0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
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
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
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
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