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证券业务收入为 18,700.69 万元。审计 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9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 87 家。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和行
业惩戒 0 次。期间有 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 次、
自律监管措施 6 次、行政处罚 2 次、纪律处分 1 次、行业惩戒 1 次(除 1 次行政
监管措施、1 次行政处罚、1 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1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
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
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
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
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北京德皓国际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北京德皓国际召
开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会,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
计划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总体安排,包括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并督促北京德皓国际按照工作进度
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
(三)北京德皓国际出具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
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
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进一步了解相关审计情况。
(四)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有关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能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
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