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汽轮科技 公告编号:2026-45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
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
公开招标,2026年度公司拟聘请天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5年度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250人、注册会
计师人数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超过900人。
天健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
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
总额7.35亿元。2024年度制造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78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
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
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且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
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钱仲先先生,2003 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6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群慧女士,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薛志娟女士,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业,2026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经公开招标选
聘定价,2026年报审计业务的报酬为130万元,内控审计业务的报酬
为30万元。公司支付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025年
报审计收费为人民币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3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致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
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前次招标服务期限已满,经公开招标,2026年度公司拟聘请
天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与天健、致同进行了沟通,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
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相关资质、经验以及拟签字的项目合伙
人、注册会计师以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资质、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
认为天健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
的工作要求,具备独立性,具备能胜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
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天
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天健担任公
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