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30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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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
mail:bj@rsmchina.com.
cn
容诚专字[2026]518Z0309 号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建电子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紫建电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紫建电子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
规定编制《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紫建电子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紫建电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紫建电子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紫建电子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
(此页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309 号报告之签
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刘泽涵(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聪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煜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重庆市紫建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126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8 月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70.08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61.07 元,应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0,987,856.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13,965,828.74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967,022,027.26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到账。
上 述 资 金 到 账 情 况 业 经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大 华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大 华 验字
[2022]00048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月 31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 0.00 元;(2)本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 203,159,606.7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归还,扣除上述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284,749,940.49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手
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增加额 35,582,302.89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合计为 320,332,243.38 元。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管理、使用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以在制
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分别与五家银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或“保荐机
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
况良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详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3912575210606 317,859,800.00 226,767,536.05 活期存款
重庆分行营业部 123912778410000 - 71,027,840.06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金科十二坊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开州支行营业室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重庆开州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江北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万州分行
合计 993,787,345.74 320,332,243.38 -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
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
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5 年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12个月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3亿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3亿元(含本数)超募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
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02.20万元,扣除《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
金为47,894.41万元(不含理财收益及净利息收入)。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
容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的议案》,同意通过全资孙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涉及超募资金11,532. 14万元。保
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
案》,根据目前行业竞争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对“消费类锂离子电
池扩产项目”和“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并对“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
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募投项目延期和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5 年 2 月 2026 年 2 月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暂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主要原因是受
到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
项 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5 年 8 月 2026 年 8 月
实施主体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工业园 重庆市万州区联合坝工业园 M6
实施地址
区 4 号楼 地块
注: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系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
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 1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967,022,027.26 203,159,606.75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82,272,086.77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
进度(%)(3) = 可使用状态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投向 (含部分变更) 总额 (1) 金额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2)/(1) 日期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88,077,900.00 488,077,900.00 15,494,394.75 151,606,874.77 31.06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 否 77,622,727.26 77,622,727.26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478,944,127.26 478,944,127.26 187,665,212.00 330,665,212.00 - - - - -
合计 - 967,022,027.26 967,022,027.26 203,159,606.75 482,272,086.77 - - - - -
(1)“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和“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投资进度较预期有所
滞后,经审慎研究,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
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和“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2)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但在推进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客观的因素,包括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市场变化等, 受此影响,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投资进度为 0。公司于 2026 年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召开
项目)
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开州区变更为重庆市万州
区,并对该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相应地变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的情况说明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6,702.20 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47,894.41 万元。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该
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12 个月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使用进展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43 亿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4)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的议案》,同意通过全资孙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
项目”,涉及超募资金 11,532.14 万元,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4.08% , 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11.93%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43 亿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
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6)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流,其他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地点并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行业竞争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对“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变更后“紫建研
点变更情况
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地址为重庆市万州区联合坝工业园 M6 地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的情况
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及置换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流动资金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
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及去向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