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1 证券简称:紫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7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
规定,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6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0,987,856.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
[2022]00048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截至 2025 年
元;(2)本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 203,159,606.7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82,272,086.77 元;(3)本年度,公司使用 2 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归还。扣除上述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284,749,940.49 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增加额 35,582,302.89 元。截至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管理、使用与监督做
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分别与五家银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国
金证券”或“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银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详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3912575210606 317,859,800.00 226,767,536.05 活期存款
重庆分行营业部 123912778410000 - 71,027,840.06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金科十二坊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开州支行营业室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重庆开州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江北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万州分行
合计 993,787,345.74 320,332,243.38 -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482,272,086.77 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
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归还。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
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3亿元(含本数)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3亿元(含
本数)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
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02.20万元,扣除《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
的募集资金为47,894.41万元(不含理财收益及净利息收入)。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的议案》,同意通过全资孙公司重庆市维
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涉及超募
资金11,532.14万元。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
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
归还。
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并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行业竞争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对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和“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并对“紫
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募投项目延期和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5 年 2 月 2026 年 2 月
实施主体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实施地址 重庆市开州区 重庆市万州区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暂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主要
原因是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5 年 8 月 2026 年 8 月
实施主体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工业园 重庆市万州区联合坝工业园 M6
实施地址
区 4 号楼 地块
注: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系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
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 1: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表 1: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967,022,027.26 203,159,606.75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82,272,086.77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88,077,900.00 488,077,900.00 15,494,394.75 151,606,874.77 31.06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 否 77,622,727.26 77,622,727.26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478,944,127.26 478,944,127.26 187,665,212.00 330,665,212.00 - - - - -
合计 - 967,022,027.26 967,022,027.26 203,159,606.75 482,272,086.7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1)“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和“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影响,导致投资进度较预期有所滞后,经审慎研究,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项目)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
项目”和“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2)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但在推进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客观的因素,包括宏观经济环境变化、
市场变化等,受此影响,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投资进度为 0。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同意将“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变更为“新兴消费类锂电池扩产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
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开州区变更为重庆市万州区,并对该项目的
实施内容进行相应地变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的情况说明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6,702.20 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12 个月的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43 亿元(含本数)超募
使用进展情况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4)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的议案》,同意通过全资孙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涉及超募资金 11,532.14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4.08%,占募集资
金净额的 11.93%。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该项议案。
(5)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43 亿元(含本数)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6)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流,其他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行业竞争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对“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
点变更情况 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变更后“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地址为
重庆市万州区联合坝工业园 M6 地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的情况
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及置换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
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个月,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流动资金情况 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使用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及去向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