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
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
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
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
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536.5 万元。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
执业规范,结合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
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信永中和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
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舞弊风
险、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
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5 年度报告审计进展情况的报告,了解 2025 年
度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过程发现问题。
(三)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现场沟通,就 2025 年度财务
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进行交流,听取审计结论,沟通审计委员会关注
的其他事项,并提出相关建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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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