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
殊普通合伙)
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含 A、B 股)审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
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
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 年 3 天健所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已完结(天健所需
东海证券、 月 6 日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 在 5% 的 范 围 内 与
天健所 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 华仪电气承担连带
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责任,天健所已按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期履行判决)
注: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
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
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林,2008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9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茂行,202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健锋,2015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时向风险质量管理部、相关专业技术支持部门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
问题。
天健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
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
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
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天健所对项目组的沟通、监督与复核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与程序,项目组成员
在执行复核工作时,根据不同领域的重要程度和复杂程度等因素,由不同级别人
员进行复核,项目合伙人积极参与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会计、审计及项目管理
的问题,进行适当的监督和复核,包括解决重要事项、识别咨询事项等,确保在
出具报告前所有支持审计意见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均已获得。除了审计项目
组内部的复核程序外,天健所对本公司审计项目委派质量复核合伙人,以加强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客观评价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以及结论。
天健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其质量
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
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
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
地执行审计程序。
天健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
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其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健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
计重点展开,涉及公司业务、财务、内控等多个维度,覆盖公司重要风险领域及
重要子公司。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基于与公司商定的时间表,开展其年度审计工作,
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所就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
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项目合伙人由资深合伙人担任,核心团队
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事务所投
入足够的资源以确保项目组各级员工均具有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充足时
间支持业务的执行。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天健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制定了
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
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
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上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
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
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
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
成及其独立性、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充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审查天健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
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
通。
(三)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
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