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
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在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期限届满之前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168 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2,043,01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99,999,993.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
人民币 18,362,887.6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81,637,105.35 元。上述募集
资金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5〕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单位:元
原募集资金拟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入额 拟投入额
一、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小计 1,330,485,792.16 1,056,000,000.00 1,043,880,489.53
二、饲料加工建设项目
年产 18 万吨高档畜禽饲料项
目
小计 80,523,926.30 64,000,000.00 63,265,484.21
三、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小计 480,000,000.00 480,000,000.00 474,491,131.61
合计 1,891,009,718.46 1,600,000,000.00 1,581,637,105.35
鉴于当前生猪价格持续低位运行、生产和价格波动风险大等问题,同时为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控制项目投资风险、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维护公司全体
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募投项目“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和“莲都
华统核心种猪场”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同
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和“莲都华统核心种猪场”投资规模
进行调整,“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投资总额由 102,639.05 万元调整为 35,424.12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额由 75,918.58 万元调整为 35,424.12 万元,“莲都华
统核心种猪场”投资总额由 30,409.53 万元调整为 20,618.2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拟投入额由 28,469.47 万元调整为 20,618.27 万元。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调
整后,调减金额将形成 48,345.66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进行监管,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并根据《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
理规划项目结余资金的安排使用,寻找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并
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公
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在各银行专用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备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本公司 19645101040084334 1,564,453.25
限公司义乌分行
绩溪县华统牧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有限公司 限公司义乌分行
丽水市莲都区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山牧业有限公司 司义乌分行
合 计 139,975,453.60
注:1、鉴于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银
行账号:13810078801100002689)存储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因此,为便于资金账户管
理,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13,997.55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40,000.00 万元,已
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到期赎回,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49,989.24 万元,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
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合理性和必要
性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该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期限届满之前及时、足
额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提升
公司发展速度,同时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而提高公司
的经营效益。按现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3.0%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约人民币 1,500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仅
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本次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是
合理的也是必要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在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期限届满之前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
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
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招商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