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视科技: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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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2025
委员会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
   司农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 人,注
册会计师 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2 人。
收入为 11,740.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779.21 万元。
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
(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 5,407.17 万元。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
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
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0 人次。
  (二)2025 年度审计项目组成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富来,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 15 年,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
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鸿杰,经理,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
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皓淳,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 17 年,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
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富来、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鸿杰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陈皓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司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富来、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鸿杰、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皓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二、质量管理水平
  司农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技术咨询与处理意见分歧的执业规程。近一年审计
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司农事务所质控与技术部及时咨
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司农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处理的执业规程。在复核过程中现场
负责人与项目负责经理出现的争议,由项目合伙人处理。项目组与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或质控与技术部复核人员发生意见分歧的,由质控与技术部合伙人会同该
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研究处理;如仍未解决,由质控与技术部合伙人负责提交合伙
人管理委员会研究处理。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组才能出具报告。
  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
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司农事务所制定了《项目复核制度》,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实施
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复核工作包括项目组内部复核和独立于项目组的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
  项目组内复核工作围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等重点内容展开,确保审计
工作记录真实、完整,财务报表合规且公允反映,审计结论恰当并具备充分、适
当的证据基础。
  项目质量复核人由质量控制委员会委派,通过阅读并了解与项目组独立性、
重大判断相关的信息,复核财务报表及拟出具的审计报告,与项目组讨论重大事
项(及判断),选取部分相关的业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评价项目组得出的结论
是否恰当。技术复核由质控与技术部执行,同时在不损害其独立性的前提下,提
供业务咨询与问题解答。
  司农事务所制定了《质量监控制度》,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由质量控制委员
会负责。质量监控包括: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具有相关性和适当性、运行的有效
性。司农事务每年定期选取若干已完成的项目进行质量考评,在质控与技术部负
责人的领导下,从各业务部门、分所(若有)抽取审计项目经理级别以上人员组
成考评小组负责实施。每三年作为一个考评周期,每周期要对每个项目合伙人已
完成的业务中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司农事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司农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
事务所的职业道德、独立性操作规程、业务委派、业务承接与保持、信息与沟通、
质量控制和质量监控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
策构成了司农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司农事
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
了有效执行。
  三、工作方案
  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司农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
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
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等。司农事
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
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司农事务所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
有企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
负责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经理担任。
  司农事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资产评
估及金融工具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五、信息安全管理
  司农事务所制定了涵盖业务档案管理、信息化资源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
制度,项目组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
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773.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
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
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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