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科锐国际人
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 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前述事项作出了同意的表决。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在本次审计工作实施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
关审计人员,已就其独立性、项目组成员构成、审计计划制定、重大风险判断、
舞弊风险评估与应对、年度审计重点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及初步审计意见等内容,
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了充分、及时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
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召开预审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
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
(三)2026 年 2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关键审计事项、初步审计结论等事项
进行沟通,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四)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
审计委员会监督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
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
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
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