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 董 事 会 就 在 任 独 立 董 事 顾 文 贤 先 生 、 凌 鸿 先 生 、 ZHOU
DONGSHENG(周东生)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以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顾文贤先生、凌鸿先生、ZHOU DONGSHENG(周东
生)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
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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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