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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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集团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
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
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本集团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本集团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本集团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本集团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
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
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控制环境、组织架构、
内部职能机构、会计工作组织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
险领域主要包括宏观经济风险、市场竞争风险、行业风险、突发事件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本集团经营管理的主
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本集团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集团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于2025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
制的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
(三) 本集团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内部控制环境是本集团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支配着全体员工的内控意识,影响着
全体员工实施控制活动和履行控制责任的态度、认识和行为,主要包括组织架构、人力
资源政策等。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有关法律、法
规,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聘了高级管理人员;
制定了《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会
和股东、董事会和董事、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
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
法对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并通过董事会对
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依法决定本集团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根据本公司
《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本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由
股东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设审计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主持本集团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
决议事项。
  本集团基本的内部职能机构包括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内部审计监察部门、研
发部门、运营平台部门(含运维部门)、客服部门、共享服务部门(含行政、资产及数据
中心等服务采购)及法务部门。
  本集团建立了与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架构,明确了各部门管理职责、各岗位职责和业
务授权,建立了部门之间适当的沟通与报告制度。职责的设置考虑了不相容职务的分离
与效率的平衡,以保证各项经济业务的授权、执行、记录以及资产的维护与保管分别由
不同的部门或个人互相牵制地完成。
  本集团建立了会计管理体系,设立了专门的会计机构—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
会计核算、成本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投融资管理、综合分析等业务。会计人员
的工作岗位也根据管理、考核情况定期轮换。
  本集团财务总监作为本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领导本集团财务部门的工作,参
与本集团包括借款融资、业务合同等在内的重大决策。另外,财务总监还行使审定本集
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监督等职权。
  本集团建立了员工聘用、试用、培训、考核、奖惩、异动、交接等劳动人事管理制
度,并专门制定了薪酬管理、绩效考核以及招聘管理等一系列流程制度。
  本集团确定选聘人员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用工关系;并为职工个人支
付了各项社会保险。
  本集团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明确人力资源的引进、培养、考核、激励、退
出等管理要求,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主要内容如下:
   划,完善人力资源引进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按照计划、制度和程序组织人力资源
   引进工作。
   在产品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掌握或涉及关键技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国家
   机密的工作岗位,应当与该岗位员工签订有关岗位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选聘员工全面了解岗位职责,掌握岗位基本技能,适应工作要求。试用期满考核合
   格后,方可正式上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及时解除劳动关系。
   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进行严格考核与评价,以此作为确定员工薪酬、职级调
   整和解除劳动合同等的重要依据,确保员工队伍处于持续优化状态。
   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劳动合同等)机制,明确退出的条件和程序,确保员工退出机制得到有效实施。
  本集团在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的同时,还对各项具体业务活动制定管理制度,并实
施相应的控制。本集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活动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投资业务、税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关联交易、财务关账及报告等。
  本集团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资金安全管理办法》《审批权限管理制度》和《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对本集团的资金营运、投资等活动进行管理,制定了《采购管理制
度》对本集团采购业务进行规范管理,制定了《费用核销细则》,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
手机费和差旅费的费用报销进行控制。
  本集团重视加强资金营运全过程的管理,统筹协调内部各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
需求,做好资金在采购、销售等各业务环节的综合平衡,实现资金营运的良性循环,提
升资金营运效率。
  对于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品、服务等采购及费用报销,本集团形成了如下
机制:
   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和审批程序。核心资产、数据中心相
   关等采购,均由需求方发起申请,归口至集团采购部统一通过招标或充分比价后签
   订采购合同。
   权分明、归口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对不同的管理层次,授予不同的费用审批权
   限,并相应地负有费用控制和管理的责任。
   而必须将其交由具有费用审批权的上一级人员,或者特定领导进行审批。
  本集团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
               ,对本集团的资产进行规范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固定资产的技术升级和更新改造,不断提升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确保固定资产处
   于良好运行状态。
   盘点,盘点的结果都将以盘点表的形式进行汇总。若产生盘盈或盘亏,相关人员必
   须调查盘盈或盘亏原因并做相应处理。
   重视无形资产的研发,不断提升无形资产的质量,确保无形资产能够持续为本集团
   带来竞争优势。
   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减值迹象评估。若发生资产减值,相关人员必须调查减值原
   因,并经适当的审批后入账。
  本集团制定了《销售业务操作手册》《收入计算手册》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从
订单的取得直至货款回收,均有明确的制度进行规范,确保销售收入记录真实、完整、
及时,并确保应收账款的跟踪与回收,主要内容下:
   平台商信用状况、以往销售和回款状况等相关内容,合理确定游戏分成比例和信用
   方式,并签署联合运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定期限的应收账款查明原因,明确责任。
   证销售收入计算的准确。
   的准确和完整。
  本集团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规范投资的管理,保障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投
资者的利益,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本集团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和决策程序,同时财务部门对本集团的对外投资活
动进行完整的会计记录,设立明细账簿,详细记录相关资料。
  本集团制定了税务流程相关管理制度,对所得税、增值税及各类附加税费纳税申报
进行规范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准后,申报企业所得税。
  本集团制定了职工薪酬的核算制度,对各项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福利
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及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进行规范
管理,符合国家各项制度的规定并保障了员工的各项权益。从薪酬的计算到发放,均有
明确制度进行规范,确保人力成本记录真实、完整,薪资发放及扣缴及时、准确。
  本集团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
       ,规范本集团的关联交易,保证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
公允性、合理性,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集团按照《公司法》
           《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
求,制定了适合本集团的财务会计和管理制度,并明确制定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
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达到以下目的:
   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要求;
  本集团拥有凭证和记录系统,记录了本集团的交易和事项。
  本集团采用用友财务软件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及
时性和完整性。本集团财务系统由运维部进行系统维护。
  本集团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并已聘用了足够的会计人员。本集团财务部门会
计人员分工明确,能按照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能分开的内部控制原则(如出纳人员不得兼
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务债权账本的登记工作)设置岗位。
  本集团财务部部门内部设立稽核制度,对已记录的交易和事项及其计价由具体处理
人员以外的独立人员进行核对或验证。如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报表等由经办
人以外的人进行复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销售收入确认的凭证等由财务主管确认。
  本集团制定了《会计手册》
             ,规范了本集团的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以使财务报告如
实反映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集团按照国家会计准则规定,根据
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财告,做到内容完整、数
字真实及计算准确。
   本集团采用用友财务系统进行会计凭证和总账管理,并在财务系统层面实施了应用
控制:
   数据的准确。
   止未授权的访问和修改。
   据的完整性。
  公司内部监督主要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监察部的监督,审计委员会
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之一,主要负责集团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本集团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等内控制度,
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审计监察部在审计委员
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督查工作,不定期对本集团内部各单位财务
收支、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审计、核查,对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做出合理
评价,并对集团内部管理体系以及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内部控制缺陷
(一)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集团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
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本集团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本集团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本集团税前利润为基数进行定量判断,对导致金额将超过税前利润总额5%的错报
认定为重大缺陷,对导致金额将超过税前利润总额3%但小于5%的错报认定为重要缺陷,
其余为一般缺陷。
  本集团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 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 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该错报;
  ④ 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①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②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本集团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
缺陷和重大缺陷。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
失与利润报表直接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
导致的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
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直接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
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
认定为重大缺陷。
  本集团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
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
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
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另外,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并购后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不合格;
  (3)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
现报告期内存在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本集团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本集团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集团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五、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本集团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本集团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本集团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董事长:
                                史玉柱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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