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9 证券简称:天山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7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货币币种包
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港币),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为保本型
投资产品;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6 号)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申
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
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34.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1.51 元,共计募集资金 79,846.34 万元,坐扣承销
和保荐费用 5,461.5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4,384.7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
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 1,871.4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5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账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调整前后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 原计划项 调整后项
调整前拟 调整后拟
序 项目名 调整前总 调整后总 前实 变更后 目达到预 目达到预
投入募集 投入募集
号 称 投资额 投资额 施地 实施地点 计可使用 计可使用
资金 资金
点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广西 广西钦州
光电触
钦州 市灵山县
显一体 2024 年
三海街道 2026 年 10
山县 十里电子 月 21 日
建设项 日
目
街道 园
十里 广西钦州
单色液 电子 市灵山县 2024 年
晶显示 2026 年 10
模组扩 产业 月 21 日
北路东街 日
产项目 1 园 335 号
研发中 2024 年
月 21 日
项目 1 日
补充流
动资金
合计 32,544.63 31,256.29 26,544.63 25,256.29
注释 1: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触显一体化模组建设项目”“单色液晶显示模组
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4 年 10 月 21 日调整
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4)
及相关公告。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光电触显一体化模组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光电触
显一体化模组建设项目”和“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实
施地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总投入金额及实施主体等
均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8)及相关公告。
(二)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72,230.34 万元,扣除募投项目资
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 40,974.05 万元。截至 2025 年底,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共
计人民币 24,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出,剩余超募资金净额为
结余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总余额为 2,135.46 万元,合计 19,109.51 万
元,已于 2025 年 8 月前分别转入天山电子檀圩园区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线项
目 专 户 118,445,299.45 元 和 天 山 电 子 檀 圩 园 区 综 合 能 力 提 升 项 目 专 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号 资金 使用状态日期
天山电子檀圩园区车载液晶显示模组
生产线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46,665.11 42,843.00
注释 1: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使用的全
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合计约 18,843.00 万元(其中,
超募资金不含利息费用为 16,974.05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的金额为准)用于天山电
子檀圩园区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和天山电子檀圩园区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其中天山
电子檀圩园区综合能力提升项目投资资金不足部分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3,822.11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剩
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等相关公告。
注释 2: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并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23 年转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15)及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已于 2025 年转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相关公告。
(三)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及调整后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6 年 3
序 调整前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 调整后拟投
项目名称 月 31 日累计
号 总投资额 入募集资金 总投资额 入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承诺投资项目
光电触显一体化模组
建设项目 1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扩
产项目 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2,544.63 31,256.29 26,544.63 25,256.29 29,273.04
超募资金投向
天山电子檀圩园区车
线项目
天山电子檀圩园区综
合能力提升项目
截至 2026 年 3
序 调整前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 调整后拟投
项目名称 月 31 日累计
号 总投资额 入募集资金 总投资额 入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46,665.11 42,843.00 - - 29,664.52
合计 79,209.74 74,099.29 26,544.63 25,256.29 58,937.56
注释 1:承诺投资项目-光电触显一体化模组建设项目、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系该等募集资金账户
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投入项目所致。
注释 2:募集资金调整前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74,099.29 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72,230.34
万元差额为 1,868.95 万元系超募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投入项目所致。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7,007.46 万元(包
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用于陆续投入承诺
募集资金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购买定期存款及结
构性存款。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
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理财产品,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为保本型投资产品,以
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品种
投资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货币币种包括但
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港币);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为保本型投资
产品。
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四)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合并范围内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需募集资金和公司正常
运营所需自有资金的正常使用,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风险可控、稳健的保本型产品,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计、核实。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
转,不影响投资项目正常运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能够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
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
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的前提下,合
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
股东利益。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
闲置自有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
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但该事项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
七、备查文件
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