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变更会计政策,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会〔2025〕32 号) 《准则解释第 19 号》
(以下简称“ ”),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
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6
年 01 月 01 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
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 2026 年 01 月 0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
,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
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