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
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
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机构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
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
江产业大厦 17-18 楼。
截至 2025 年末,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306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024 年实现的经审
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方明,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 年起为斯迪克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滔,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 年起为斯迪克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合伙人为陈奕蔚,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中审众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0
次,44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 人次、纪律处分 12 人次、监管措施 42 人次。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中审众环制定了《技术管理规范》和《技术咨询指引》
,指引规定了项目组向技
术部发起咨询的方式和流程,明确了如何提出咨询请求,包括咨询请求的文档提交、
咨询会议的安排等。此外,中审众环管理委员会下设立技术部,其职责包括主管本
所技术标准、技术咨询、技术研发等技术支持工作。
为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技术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本项目配备
了技术支持服务团队,负责对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同时负责对项目团队在
审计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或重大问题给予专业的指导意见和技术支持,并确保在
问题提出后得到及时反馈。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意见分歧管理办法》,规定了在审计项目组内
部、审计项目组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之间、审计项目组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
体系内执行相关活动人员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时,通过明确消除意见分歧的程序和
政策,以确保对任何意见分歧的处理都能够公正、公平和高效进行。当发生意见
分歧时,项目组将进行技术咨询,项目合伙人和复核合伙人在对技术合伙人反馈
的书面处理意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采纳技术合伙人提出的处理意见。
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
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中审众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21 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
的质量管理》制定了《业务项目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管理办法》,
形成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对业务项目的复核采取分级复核制以此保证项
目质量。
针对本项目,在项目的承接立项阶段即由质控总部、区域质控中心统一安排
质控经理、独立复核合伙人。在具体复核流程上,中审众环采取从项目经理、部
门经理、项目合伙人、质控经理到独立复核合伙人的五级复核机制,保证报出审
计报告的可靠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众环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监控与整改管理办法》,周期性地选取已完
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在每个周期内,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
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由首席合伙人统一部署,质量控制主管合
伙人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检查结果形成评分及检查报告,纳入各分所及个人的
年度考核。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众环高度重视项目质量管理缺陷及时识别和快速整改,通过建立包括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管理办法》《质量管理制度监控与整改管理办法》等质量管
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标准和流程,使得项目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和缺陷能够得到
及时识别。2025 年度,中审众环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
行。
四、审计工作方案
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
包括营业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等事项。中审众环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
完成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审众环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
中审众环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
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
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审众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
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
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
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