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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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兴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太仓斯迪克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包括融资租赁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其中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
过 55 亿元人民币。
  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
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
现、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
  为解决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金闯先生及施蓉女士拟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并
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的金额、担保的方式与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及其
他融资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
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担保事宜构成关联
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担保的金额、担保的方式
与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金闯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施蓉女士为公司董事。金闯先生持有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及定价依据
  上述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五、本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无偿提供担保及领取薪酬外,未与公司发生
其他任何关联交易。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闯先生及其配偶施蓉女士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
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向银
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上述担保不
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
司是根据以前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及 2026 年的发展战略及财务预算,向银行申请
全年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避免资金短缺风险,
节约审批时间及审批成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健的发
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金闯先生及施蓉女士回避该事项表
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
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健的发展,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闯先生及施蓉女士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包括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并免于支付担保费用,该事项有利于
解决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
  此项交易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方金闯先生和施蓉女士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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