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1 证券简称:昆船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6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
案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党委书
是指公司的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记、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董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七十六条 股东会召开时, 第七十六条 股东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
本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应 董事、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股东会要求
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第九十二条 董事候选人名 第九十二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单 以提案 的方式提 请股 东会 表 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决。 公司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公司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或补选董事
为: 时,董事会、合并或单独持有公司 1%以上股
(一)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份的股东可以提出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
或补选普通董事时,董事会、合 选人,由董事会审核后提请股东会选举。
并或单独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以提出非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审核后提
请股东会选举。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执行职务有下列
情形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
议的董事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
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除
外。
(二)在董事会及其授权的专门委员会决
策中不担当、不作为,消极行使表决权,无充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执行
分理由多次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三)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或者谋取不正当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
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技术秘
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密、工作秘密,损害国家、股东或者企业利益。
任。
(四)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自营或者为他
人经营与企业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利用职务便
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企业的商业机会,
给企业造成损失。
(五)未报告、未及时报告企业的重大问
题和重大异常情况,或者报告严重失实。
(六)违反规定接受企业的馈赠以及报
酬、津贴和福利待遇。
(七)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一百一十三条 豁免情形
董事会及其授权的专门委员会出现重大
决策失误,董事本人表决时投赞成票或者未表
明异议投弃权票,但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
无 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等情形,且决策过程
中履职尽责或者事后采取有力措施挽回、减少
损失,消除、减轻不良影响的,按照管理权限,
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从轻、减轻或
者免除处理。
第一百一十八条 以下董事会决议应当
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制订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
案。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章程 (二)制订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
或者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发行新股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的,董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 (三)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的修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改方案。
(四)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发行新股。
(五)制定非主业重大投资方案。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长行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向董事会传达党中央、国务院重大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 决策部署和上级单位的工作要求,通报有关方
主持董事会会议,领导董事会的 面监督检查所指出的需要董事会推动落实的
日常工作; 工作、督促整改的问题。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 (二)组织开展战略研究,每年至少召开
议的执行; 1 次由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共同参加的战略
(三)签署其他由法定代表 研讨或者评估会。
人签署的文件; (三)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 议,领导董事会的日常工作。
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 (四)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 (五)组织制订、修订企业基本管理制度
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 和董事会运行的规章制度,并提交董事会讨论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表决。
(六)组织制订企业的利润分配、弥补亏
损、增减注册资本,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或
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以及董事会授权其制
订的其他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七)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根据董
事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或者董事
会签署有关文件,签署其他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文件。
(八)提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人员
组成及调整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向董
事会提名董事会秘书,提出其考核与薪酬建
议。
(九)组织起草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代
表董事会向上级单位或者股东会报告年度工
作。
(十)与外部董事进行沟通联系,听取外
部董事的意见建议;组织外部董事进行必要的
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
(十一)在出现不可抗力情形或者发生重
大危机,无法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专
题会的紧急情况下,行使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利益的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
会、股东会报告。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每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
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
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
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通知全体董事。
第一百二十六条 代表十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
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 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
一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可以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董事长认为必要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 时,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
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 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
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会议。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会会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
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
点和召集人姓名; 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
受 他人委 托出席董 事会 的董 事 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 (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 (六)董事对决议事项作出反对、弃权
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的具体理由。
删除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
——
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删除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会
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 ——
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
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
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
会 秘书的 人不得以 双重 身份 作
出。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设总
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
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解聘。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 事会秘 书为公司 高级 管理人
员。
新增第一百九十一条 董事会审议事项
无 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律顾问应当列席会议并
提出法律意见。
新增附则第二百三十三条释义 (四)外
部董事,是指由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
无
且在公司不担任董事及其专门委员会以外的
其他职务。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部分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
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公司章程》(2026 年 4 月)。
二、其他事项说明
理层及其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备案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