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
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59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捷佳伟
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16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13,28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3-45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4 号)同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6,480,245 股,发行价格为
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3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8
年 8 月 9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11,254.91 万元,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8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7,923.04 万元;2019 年度直
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1,107.04 万元;2020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3,302.40
万元;2021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9,250.02 万元;2022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 1,249.97 万元;2023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629.26 万元(已扣除使
用自有资金置换购买土地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6,974.70 万元);2024 年度直接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 5,833.53 万元;2025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081.09 万元;(3)
续费 1.33 万元;(4)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13,28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 8,519.64 万元以及上述(1)、(2)、 (4)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
(3)、
集资金余额为 10,610.22 万元。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3,700.95 万元,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700.95 万元;
(2)2021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9,281.98 万元;2022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 44,815.61 万元;2023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1,611.30 万元;2024 年
度 直 接 投入 募 集资金项 目 37,564.90 万元;2025 年度 直接投入募 集资金项 目
(3)2021 年至 2025 年底累计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9,246.05
万元,累计支付手续费 1.88 万元;(4)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6,190.84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 1,879.95 万元、加上募集资金总账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84.55
万元以及上述(1)、(2)、 (4)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
为 67,555.05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深圳市
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并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 5 月 19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
订,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期末,公司
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
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捷佳创”)分别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故终止与原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保荐协议,国信证券未完成的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继。
佳创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
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国内营
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
行,专户账号:766670869949),并将此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出至晶体
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专户账号:8110301012200348195),该账户将变更用于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
建设,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上级分行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告编号: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
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
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存款总金额 闲置募集资
名称 银行存款
金暂时补流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
中国银行股份有
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
限公司深圳内环 761470858635 1 -
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
支行
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
限公司深圳桃源 7484708710631 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 -
深圳
居支行 线建设项目
市捷
佳伟 上海浦东发展银
创新 行股份有限公司 791900788017000002492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能源 深圳滨海支行
装备 中国银行股份有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
股份 限公司深圳桃源 7666708699491 -
设项目
有限 居支行
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盐田 81103010130003481871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支行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
中信银行股份有
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
限公司深圳盐田 8110301012200348195 106,102,207.91 106,102,207.91
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支行
设备生产线建设
常州 中信银行股份有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
捷佳 限公司常州新北 81105010139011537761 -
线建设项目
创精 支行
密机 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
中信银行股份有
械有 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
限公司常州新北 8110501011901399586 3 -
限公 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
支行
司 项目
合计 106,102,207.91 106,102,207.9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束,账户均已于 2021 年销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账户已于 2022 年 11 月注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束,账户已于 2022 年 8 月销户
说明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内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分别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下级支行,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分别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下级支行,由于下级支行没有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因此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均为上级支
行或上级分行。
说明 2:2021 年 1 月,公司注销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专户账号:766670869949),并将此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
余额转出至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专户账号:8110301012200348195)。该账户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
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
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存款总金额 闲置募集资
名称 银行存款
金暂时补流
中国民生银行
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 63291445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121,375.45 1,121,375.45
市捷 深圳罗湖支行
佳伟 上海浦东发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
创新 装备产业化项目-
展银行股份
能源 79190078801700002025 二合一透明导电膜 109,684,696.05 109,684,696.05
有限公司深 设备(PAR)产业化
装备
股份 圳分行 项目
有限 兴业银行股份
第三代半导体装备
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 337010100102279253 564,744,463.06 14,744,463.06 550,000,000.00
研发项目
分行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
常州
装备产业化项目-
捷佳
泛半导体装备产业
创精 中国建设银行
化项目(超高效太
密机 股份有限公司 442501000046000029814 -
阳能电池湿法设备
械有 深圳机场支行
及单层载板式非晶
限公
半导体薄膜 CVD 设
司
备产业化项目)
合计 675,550,534.56 125,550,534.56 550,000,000.00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公司实际投入相
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86,631.26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束,账户已于 2024 年 8 月销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公司实际投入
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73,902.88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
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
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余额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
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
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
(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
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
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
设”。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
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项目实
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金
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
(3)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
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新建厂房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自有厂房
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
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通过租赁
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
募投项目名称 调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 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 6 号、深圳市坪
装备产业化项目— 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 山区石井街道福民路 3 号、深圳市坪山
大尺寸多腔室扩散 实施地点 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 区石井社区横塘村 2 号、惠州市大亚湾
炉及 PECVD 设备 北角 西区龙海二路 313 号、深圳市坪山区坑
生产线建设项目 梓街道丹梓中路超捷工业园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8 年 8 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 11,254.91 万元。
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3-378 号
《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人民币 11,254.91 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18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1,254.91 万元置换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 11,254.91 万元。
为顺利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1 年 7 月
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
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478 号)。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60.1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
截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260.15 万元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260.15 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行业快速发展,为了满
足公司扩大生产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
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
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
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12,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流金额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
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
室扩散炉 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 币
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
金额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
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8,784.95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
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
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公
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
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
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60,000.00 万元,期间合计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98,784.95 万元,但期间单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均未超过
董事会审批额度。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
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
-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
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40,000.00 万元。资
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 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资金
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60,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债券等。
截至 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资金
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55,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债券等。
截至 2026 年 4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7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
滚动使用。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该议案。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
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或定期存单已全部到期并收回。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情况,同意对“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
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
设项目”、“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结项,为
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以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
币 2,542.8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
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
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
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8,784.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
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效新
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人民币 556.2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
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10,597.60 万元将继续存放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后续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余额为 12,106.3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外“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
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尚未确
定最终使用用途。
会议,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
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6,165.1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
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16,190.8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其他情况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公司重新评估
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数量、价格及厂房基建需求,对部分募投项目的
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用募集资 调整后投入
项目 项目类别 实际募集资金 增减情况
金投入金额 资金情况
建设工程等土建工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 4,221.21 4,221.21 6,329.20 2,107.99
程
池片设备(新型半
导体掺杂沉积工艺 设备购置 2,255.34 2,255.34 147.35 -2,107.99
光伏设备)制造生 铺底资金 2,770.66 2,770.66 2,770.66
产线建设项目
小计 9,247.21 9,247.21 9,247.21
建设工程等土建工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 程
太阳能电池片设备 设备购置 3,060.82 3,060.82 139.32 -2,921.50
制造生产线建设项
铺底资金 2,475.18 2,475.18 2,475.18
目
小计 9,726.99 9,726.99 9,726.99
建设工程等土建工
程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 设备购置 3,178.24 3,178.24 995.90 -2,182.34
生产线建设项目
铺底资金 1,875.73 1,875.73 1,875.73
小计 6,264.10 5,537.91 5,537.91
建设工程等土建工
程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 设备购置 12,595.41 12,595.41 7,526.00 -5,069.41
项目
铺底资金
小计 15,015.52 15,015.52 15,015.52
本次调整系部分募投项目内部土建工程与设备购置的投入资金之间的调整,
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
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内容的影响。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拟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
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由于自有厂房建
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预
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置
换该募投项目使用的购买土地用募集资金。上述调整后,本项目投资总额不变,
变更后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 调整后投入资
项目类别 实际募集资金 增减情况
额 金情况
场地投入及工程费用 8,616.81 8,616.81 -8,616.81
场地租赁费 9,917.54 9,917.54
场地装修费 3,363.15 3,363.15
设备购置费用 3,989.50 3,989.50 3,989.50
软件购置费用 589.00 589.00 589.00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 329.88 329.88 -329.88
土地购置费 8,000.00 8,000.00 -8,000.00
铺底流动资金 5,847.76 5,847.76 5,847.76
产业化验证(中试线) 1,300.00 1,300.00 4,966.00 3,666.00
合计 28,672.95 28,672.95 28,672.95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深圳市坪山
区竹坑片区金牛东路以北,创景北路以西,新建生产厂房 13,320 平方米,计划建
设期为 1.5 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原有场地规模不能满足项目实
施需要,公司计划购置新的工业用地,考虑到场地的寻找、厂房的建设等尚需时
间,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取决于市场发展趋势和业务发展等
需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场地的租赁与装修、客户体验与培训中心、销售、技术
服务人员的扩充及培训以及购置售后服务装置、配备售后服务零件库等。为了降
低募集资金的投入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运
用,根据市场环境及客户开发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国内营销与服务
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
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
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
线建设”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
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
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光伏行业情
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预计“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
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无法在原计划的
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为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
(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
业化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
经审慎研究,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
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
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
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间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
募投项目名称 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
管类设备)研发项目
Cassette-Less 刻蚀设备和单晶圆清洗设 SiC 高温退火炉设备、SiC 高温氧化炉
备技术的改进与研发,立式炉管常压化 设备、SiC 外延生长设备、SiC 晶体生
学气相沉积设备、立式炉管低压化学气 长设备、SiC 水刀激光切割设备、高温
建设内容
相沉积设备、立式炉管低压原子气相沉 MOCVD(HT-MOCVD)设备以及集
积设备以及立式炉管 HKALO/HFO2 工 成电路立式氧化扩散设备、气相沉积
艺设备技术的改进与研发 设备等高端工艺设备研发
达到预计可使用
状态日期
上述调整后,本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变更后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 调整后投入资
项目类别 实际募集资金 增减情况
额 金情况
场地投入及工程费用 4,725.00 4,725.00 4,725.00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8,659.67 8,659.67 8,240.67 -419.00
软件工具购置费 1,587.00 1,587.00 1,441.00 -146.00
样机研发及测试 49,637.00 49,637.00 50,202.00 565.00
合计 64,608.67 64,608.67 64,608.67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超高效太
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所涉及
的自有厂房建设尚未完成,后续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要一段时间,同时考
虑光伏行业未来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以及技术迭代带来光伏设备的市场发展机
遇,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审慎分
析和认真研究,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超高
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和
“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其中:
(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
业化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投入资金情
序 号 项目类别 增减情况
入金额 况
合计 33,438.34 33,438.34 -
(2)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投入资金情
序 号 项目类别 增减情况
入金额 况
合计 64,608.67 64,608.67 -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
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
项目”这两个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均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
路交汇处西北角,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公司为保
障募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推动厂房建设进度,上述新建
厂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但后续竣工验收及厂房装修仍需一段时间,根据当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决定将该两项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分别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
附表 2。
(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三)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5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编制单位: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本年度
投入募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081.09;
募集资金总额 104,760.36;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6,928.13
集资金:248,120.04
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7,457.90;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投 入 募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73,902.88
集资金:64,608.67。 集资金
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5.30%;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26.04%。
截至期 项目可
是否已改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 行性是
变项目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投向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进度 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 到预计 否发生
(含部分 总额(1) 入金额
总额 金额(2) (%)(3) 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
改变)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
否 9,247.21 9,247.21 8,883.90 96.07 2020-8-31 27,870.63 是 否
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
产线建设项目
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 否 9,726.99 9,726.99 8,079.74 83.07 2021-8-31 32,504.94 是 否
建设项目
是(详见 是(详见
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附表 2) 附表 2)
目
是(详见 是(详见
附表 2) 附表 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设项目 附表 2) 附表 2)
否 5,537.91 5,537.91 5,396.91 97.45 2020-8-31 16,363.67 是 否
线建设项目
是(详见
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 10,000.00 10,000.00 9,676.78 96.77 2022-9-30 25,484.38 是 否
附表 2)
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包括累
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
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 是(详见
利息收入、 28,672.95 3,081.09 19,518.58 68.07 2025-12-11 35,227.39 是 否
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 附表 2)
银行理财
生产线建设
产品利息
扣除手续
费的净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项目小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
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
否 99,877.18 99,877.18 84,434.44 84.54 2023-05-31 42,942.61 否 否
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
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
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 (尚未
否 33,438.34 33,438.34 3,735.71 25,056.77 74.93 2026-12-31 不适用 否
导电膜设备(PAR)产业 建设完
化项目 成)
是(详见 是(详见
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 64,608.6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附表 2) 附表 2)
研发项目
不适用
项目 附表 2) 建设完
成)
(包括累
括累计收到
计收到的
的银行存款
利息收入、扣
利息收入、
除手续费的
扣除手续
净额)
费的净额)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项目小计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54,500.53 354,500.53 20,009.22 260,534.14 73.49 180,393.62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354,500.53 354,500.53 20,009.22 260,534.14 73.49 180,393.62
未达到计划进度 (1)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为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
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公司需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
况和原因(分具 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
体项目) 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此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了“晶体硅太阳
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2)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该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紧密关注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变化格局,慎
重推进项目建设。此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了“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因为行业技术更新迭代加快,所以公司审慎推进该项目。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4)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
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
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该募投项目使用的购买土地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
,根据光伏行业情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预计该募投项目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为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研
究,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因该募投项目所涉及的自有厂房建设尚未完成,后续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要一段时间,同时考虑光伏行业未来
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以及技术迭代带来光伏设备的市场发展机遇,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
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
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
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3)“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项
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上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均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
等,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推动厂房建设进度,上述新建厂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但后续竣工
验收及厂房装修仍需一段时间,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决定将“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
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7
年 12 月 31 日。
(4)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受光伏行业阶段性调整影响,订单量下滑,导致营收减少所致。
(1)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同上
项目可行性发生 (2)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同上
重大变化的情况 (3)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同上
说明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同上
(2)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同上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
募集资金投资项 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
情况 (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
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
线建设”。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项目实
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
(3)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新建厂房来实施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
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
设及生产。变更后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 6 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福民路 3 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社区横塘村 2 号、
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 313 号、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中路超捷工业园。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
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
(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
募集资金投资项
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
线建设”。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项目实施
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
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公司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
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
新评估了项目进度,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8 年 8 月 9 日,
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 11,254.91 万元。2018 年 8 月 1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3-378 号《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1,254.91 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8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1,254.9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 11,254.91
万元。
为顺利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4,260.15 万元。2021
年 8 月 25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
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1]361Z0478 号)。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60.15 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截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260.1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260.15 万元。
(1)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鉴于行业快速发展,为了满足公司扩大生产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33,0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人民币 33,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2)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 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暂时补充流动资 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
金情况 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
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
币 12,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流金额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8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
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
币 13,000.00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
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63,000.00 万元。资金均
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8,784.95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
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
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
(PAR)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
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过董事会审批额度。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
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40,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 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60,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
券等。截至 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7)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55,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
券等。截至 2026 年 4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
用闲置募集资金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进行现金管理情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况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已全部到期并收回。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高效
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
项目实施出现募 线建设项目”、“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集资金节余的金 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545.5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额及原因 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9,004.31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
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
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556.5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
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6,190.8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
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10,597.60 万元,将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后续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总额 113,28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8,519.64 万元以及项目投入及相关理财收益、利息
收入及手续费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0,610.22 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79.95 万元以及项目投入及相关利息收入及手续
费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67,555.05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 万元)。其中,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 万元;剩余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2,555.05 万元。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募集资金使用及
资结构的议案》,经公司重新评估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数量、价格及厂房基建需求,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工程等土建工
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
构的公告》。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由于自有厂房
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
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该募投项目使用的
购买土地用募集资金。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竹坑片区金牛东路以北,创景北路以西,新建生产
厂房 13,320 平方米,计划建设期为 1.5 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原有场地规模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公司计划购置
新的工业用地,考虑到场地的寻找、厂房的建设等尚需时间,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
化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取决于市场发展趋势和业务发展等需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场地的租赁与装修、客户体
验与培训中心、销售、技术服务人员的扩充及培训以及购置售后服务装置、配备售后服务零件库等。 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入风险,
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根据市场环境及客户开发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国内营销与服
务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此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
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
线建设”,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新建厂房来实施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
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
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后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 6 号、深圳
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福民路 3 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社区横塘村 2 号、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 313 号、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
中路超捷工业园。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根据光伏行业情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预计“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
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为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其中: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
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
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
新评估了项目进度,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因“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所涉及的自有厂房建设尚未完
成,后续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要一段时间,同时考虑光伏行业未来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以及技术迭代带来光伏设备的市场发展
机遇,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
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
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和“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为适应光伏电
池多技术路线发展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产品呈现大产能、高效率、产品品类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公司生产、研发所需车间及场
地建设标准需进一步提升;根据募投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
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项目所需的建设工程方案、设备及软
件购置方案、样机研发及测试方案进行了优化,从而对该两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科学合理地调整,增加了建设工程费用,
适当地减少了设备及软件购置费用、样机研发及测试费用。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项目实施
地点均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 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公司为保障募集资
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推动厂房建设进度,上述新建厂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但后续竣工验收及厂房装修仍需一
段时间,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决定将“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
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7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 2:
编制单位: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改变后的项
改变后项目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 截 至 期 末 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改变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拟投入募集 际投入金 际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1) 额 金额(2) (3)=(2)/(1) 态日期
变化
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
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
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 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线建设项目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 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备产业化项目—大尺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
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项目 3,081.09 19,518.58 68.07 2025-12-11 35,227.39 是 否
PECVD 设备生产线 上述项目累计收到的银行
建设 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 1,335.58
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8,784.95 - 9,004.31 102.5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 不适用(尚
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
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 64,608.67 13,192.42 13,379.61 20.71 2027-12-31 不适用 未建设完 否
发项目
项目 成)
合计 - 112,066.57 16,273.51 51,579.28 46.03 60,711.77
(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
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
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体项目)
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余额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
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
路以东旺财路以北。
(2)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
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
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
(3)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总
投资为 28,672.95 万元。资金来源为原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余额
及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金额为 24,204.36 万元;以及原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及
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 4,468.59 万元。
(4)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8,784.95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
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
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拟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1)根据光伏行业情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
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预计“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生产线建设”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为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
体项目) 目的实施,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因“超高效太阳
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所涉及的自有厂房建设尚未完成,
后续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要一段时间,同时考虑光伏行业未来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以及技术迭
代带来光伏设备的市场发展机遇,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
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均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
汇处西北角,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合理使
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推动厂房建设进度,上述新建厂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但后续竣工验收
及厂房装修仍需一段时间,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决定将“超高效太阳能
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