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 19 号》的规定和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