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对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
公司董事会目前共有三位在任独立董事,分别为刘海云女士、张世伟先生、
赵军先生。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经审查
在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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