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26-017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现就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
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
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 年1月1日
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文的相关规定执
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