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3 人,分别为:独立董事徐开兵先生、独立
董事杜建铭先生、董事聂葆生先生,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达 1/2 以上。其中独
立董事徐开兵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
会各成员发挥各自专长,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集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全部会议,各项议案及各项工作汇报均经全体委员
审议通过及确认,具体如下表所示:
会议 召开时间 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及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1 月 2 日
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1 月 20 日
的议案》
三次会议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初稿)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审计报告的议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3 月 31 日
案》
四次会议
《关于 202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第四届董事会 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4 月 11 日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终稿)的议案》
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案》
会议 召开时间 事项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第四届董事会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8 月 14 日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六次会议
《关于审计监察部 2025 年上半年工作报告的议
案》
《关于审计监察部 2025 年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
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8 月 15 日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七次会议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9 月 8 日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八次会议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关于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10 月 13 日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九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会议 召开时间 事项
十次会议 案》
《关于 2025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重点对募投项目结项事宜进行了专项审议,并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
就项目建设进展、资金使用情况及后续资金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于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审查
监督,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
财务管理和投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的汇报;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监察部按照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
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实施;认真听取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就年度审计事项与审计机构进
行有效沟通,督促审计机构严格落实审计计划,保障了年报审计工作的有序开
展,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的及时披露。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
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
要求,综合考虑公司股本规模、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给予投资者稳定、合
理的投资回报,符合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监督
和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审计
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外
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有效沟通。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专项审议。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程序规范,风险控制机制健全,业
务开展符合公司制度及监管要求,有助于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
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审查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对此次发行的预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摊薄即期回报
的填补措施等核心内容进行了深入研判,认为此次发行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合法有效,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此次
发行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审计委员会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督促发
行工作合规推进。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尤其在有效监督公司外部审
计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6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履行
职责,发挥专业作用,促进公司完善治理。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