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6-034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担保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
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深圳市科力尔智能控制技术
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智控”)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
简称“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综合授信,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宝安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综合
授信,授信品种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
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 2 年。为增强本次融资的偿债保障,
上述综合授信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科力尔智控拟与高新投签署《担保协议书》,约定由高新投为协
议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拟就前述债务向高
新投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并为此与高新投另行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
反担保范围涵盖《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事项范围内,决定综合授信金额、利率、担保期限、担保费率
等具体事宜。
公司与高新投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反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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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业自动化设备的制造和销售,以及技术咨询、进出口贸易等业务。
股权;深圳市鹏达企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30%的股权。
司持有其 70%的股权,为科力尔智能的实际控制人。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未审计) (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170.86 12,610.97
负债总额 19,693.55 13,317.64
净资产 1,477.31 -706.67
项目
(未审计)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833.97 18,470.41
利润总额 1,759.79 -1,337.43
净利润 1,466.15 -928.50
三、反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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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大厦 A 座 6801-01-2402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非融资担保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融
资担保业务。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未审计) (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65,781.57 1,047,679.04
负债总额 208,170.88 199,460.21
净资产 857,610.69 848,218.83
项目
(未审计)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77,968.14 76,484.50
利润总额 34,251.84 57,5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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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26,400.11 43,940.75
四、担保及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安支行
(1)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
(2)担保期限: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主合同若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或对债务人的不同债务约定有不同的
履行期限的,均自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主合同被
宣布提前到期的,自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二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保证金额: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
(2)保证范围:债务人依据主合同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高新投因履
行担保义务而垫付的资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高新投损害赔偿金、实现债
权(含反担保债权)/担保权利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
利息、本合同项下应由反担保人/债务人承担但实质上由高新投垫付的费用和其
他相关合理费用。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债
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二年;主合同若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或对债务人的不同
债务约定有不同的履行期限的,均自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二年;主合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自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二年。
(4)保证方式: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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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及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情况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及反担保协议
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孙公司科力尔智控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将用于其日
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能够全面掌握该控股孙公司的运
营及管理状况,并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因此担保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深圳市鹏达企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同比例提
供担保。上述反担保安排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为上述控股孙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
总金额为人民币 81,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3.24%。目前,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等。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