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号》
(财会〔2025〕32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就“关于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
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
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事项
的后续计量账务处理、新旧衔接进行了明确,并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且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