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6-020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内容提示:
拟聘任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提交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裁)事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
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
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
金亚科技、周旭 尚余 500 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 2014 年报
辉、立信 万元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
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
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
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
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
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
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
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
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
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
保千里、东北证
组、2015 年 1,096 万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报、2016 年 元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
立信等
报 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
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
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
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
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
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
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
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裁)事件 裁)金额
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
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项目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
杨爱斌 1997 年 6 月 1998 年 8 月 2008 年 8 月 2023 年 4 月
人
签字注册
董新明 2004 年 11 月 2006 年 1 月 2008 年 8 月 2025 年 12 月
会计师
质量控制
任家虎 2003 年 2003 年 2003 年 2026 年
复核人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爱斌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董新明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任家虎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
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依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
综合考量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与级别对应的收费率、实际投入工作时
间等因素确定。
金额无变动。
二、拟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
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
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
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为 6 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
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
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500 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
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
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
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
,判决
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
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
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
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薛燕女士,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 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超过 5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叶胜平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
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
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海先生,201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
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主要依据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
质、承担工作量,结合所需工作人、日数及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综
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间收费金额无变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经全
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210 万元;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60 万元,聘
期均为一年。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二
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超
过 8 年的,应当综合考虑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
情况,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后可适当延长,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
截至 2025 年度,公司连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均为 8 年。公司已按照上述规定组织开展了审计服务质量
评价,对两家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
信状况进行了充分审查。经评估,两家事务所在历年审计中均恪守独
立、客观、公正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
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审计质量良好。为确保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
定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
期均为一年。审计费用分别为 210 万元和 60 万元,与 2025 年度持
平。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