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南方模式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南方模
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
(1)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1)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117 人
(2)2025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3)2025 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 人
(1)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 万元
(2)最近一年(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 万元
(3)最近一年(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4)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5)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制造业-电气
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6)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 万元
(7)上年度(2024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
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鲁立
从业经历: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 1 月开始在中汇会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
复核过 9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秦林林
从业经历: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7 月开始在中汇会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
复核过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章祥
从业经历: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6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过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罚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而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如下: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关
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就 2025 年度审计范围、重要性水平确
定、重点风险领域、项目组织及人员分工、审计时间安排等事项进行交流沟通。
会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就公司 2025 年度审定后财务报表初稿进行了充分沟通。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履职规范,
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
业能力,按时完成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海南方
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充分发挥审查与监督职能,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与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核。在年
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
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尹向东、郑依彤、王津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