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对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